香港投资移民,即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,于2003年10月27日推出,目的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在香港参与经营业务的人士到香港定居。
2015年1月14日,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发表2015年度施政报告,其中在“吸引人才”的策略方面,宣布2015年1月15起暂停推行“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”
香港投资移民的要求如下:
1、申请人年满18周岁,有经济能力,且在申请前后都没有不良记录;
2、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1,000万港元的净资产;
3、在香港至少投资1,000万港元,可投资于股票、债券、存款证等。连续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,便可申请香港居留权。申请者不能在7年内将投资以任何方式抵押给银行或其他机构,抽取资金离开香港,否则很可能被终止移民资格。
办理香港投资移民所需文件
1.中国旅游护照(有效期不可少于12个月);
2.出生公证书(中英文)每位申请人必须提供及出生证副本(18岁以下必须提供);
3.无犯罪公证书(中英文),16岁以上必须提供;
4.结婚公证书(中英文)及结婚证副本(已婚人士必须提供);
5.户口簿副本;
6.学历文件副本(如有者);例如文凭、证书或成绩表等;
7.两年前主申请人拥有港币1000万或以上净资产证明文件;
8.申请人及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个人资料;例如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婚姻状况、居住地址和职业;
9.彩色近照(白底)每人3张,按照不大于55mmX45mm标准。